天水市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发布
天水市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发布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天水市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3名委员,2019年召开会议1次,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天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报告》《天水市财政局关于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预算草案的报告》《天水市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天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天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逾期贷款管理办法》《天水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天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老旧住宅小区电梯改造的管理办法》《天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程》。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政府直属不以营利为目的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设7个科,7个管理部,0个分中心。从业人员95人,其中,在编56人,非在编39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19年,新开户单位121家,实缴单位2184家,净增单位-281家;新开户职工0.75万人,实缴职工14.40万人,净增职工0.80万人;缴存额21.98亿元,同比增长11.17%。2019年末,缴存总额132.5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9.88%;缴存余额65.69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2.29%。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5家,比上年增加0家。
(二)提取:2019年,提取14.70亿元,同比增长26.74%;占当年缴存额的67.30%,比上年增加8.27个百分点。2019年末,提取总额66.84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8.42%。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其中,单缴存职工最高额度45万元,双缴存职工最高额度60万元。
2019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38万笔14.05亿元,同比分别下降11.62%、11.45%。2019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7.31亿元。2019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04万笔86.93亿元,贷款余额61.28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13.43%、18.42%、14.31%。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93.28%,比上年末增加0.05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10家,比上年增加0家。
2、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2019年,发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0亿元,回收项目贷款0亿元。2019年末,累计发放项目贷款1.08亿元,项目贷款余额0亿元。
(四)购买国债:2019年,购买(记账式、凭证式)国债0亿元,(兑付、转让、收回)国债0亿元。2019年末,国债余额0亿元,比上年末减少0亿元。
(五)融资:2019年,融资0亿元,归还0亿元。2019年末,融资总额0亿元,融资余额0亿元。
(六)资金存储:2019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4.95亿元。其中,活期1.10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2.30亿元,1年以上定期0.20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1.35亿元。
(七)资金运用率:2019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93.28%,比上年末增加0.05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9年,业务收入20318.87万元,同比增长17.17%。存款利息1512.16万元,委托贷款利息18804.03万元,国债利息0万元,其他2.68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9年,业务支出10760.10万元,同比增长13.89%。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9399.28万元,归集手续费422.25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938.54万元,其他0.03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9年,增值收益9558.77万元,同比增长21.10%。增值收益率1.54%,比上年增加0.10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9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673.31万元,提取管理费用1827.84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7057.62万元。
2019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1827.84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5319.92万元。
2019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6127.52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8306.59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19年,管理费用支出1999.41万元,同比增长41.46%。其中,人员经费1393.75万元,公用经费123.84万元,专项经费481.82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2019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458.73万元,逾期率0.749‰。
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的1%提取。2019年,提取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673.31万元,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2019年末,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6127.52万元,占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1%,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7.49%。
(二)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2019年末,逾期项目贷款0万元,逾期率0‰。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2019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同比分别增长-11.33%、6.30%和11.18%。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79.95%,国有企业占11.40%,城镇集体企业占0.32%,外商投资企业占0.32%,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6.91%,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05%,其他占0.05%。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74.87%,国有企业占16.79%,城镇集体企业占0.17%,外商投资企业占0.17%,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7.76%,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24%,其他占0%;中、低收入占99.96%,高收入占0.04%。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56.05%,国有企业占19.92%,城镇集体企业占0.09%,外商投资企业占0.68%,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2.08%,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15%,其他占0.03%;中、低收入占100%,高收入占0%。
(二)提取业务:2019年,48649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14.79亿元。
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83.9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49.63%,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47.33%,租赁住房占3.04%,其他占0%);非住房消费提取占16.09%(离休和退休提取占76.77%,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12.92%,出境定居占0%,其他占10.31%)。
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9.96%,高收入占0.04%。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19年,支持职工购建房43.74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27.04%,比上年末减少17.97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2106.98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9.17%,90-144(含)平方米占80.52%,144平方米以上占10.31%。购买新房占85.85%(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购买二手房占14.15%,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其他占0%。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14.55%,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85.45%,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12.05%,30岁-40岁(含)占53.41%,40岁-50岁(含)占24.79%,50岁以上占9.75%;首次申请贷款占84.59%,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5.41%;中、低收入占99.25%,高收入占0.75%。
2、异地贷款:2019年,发放异地贷款0笔0万元。2019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23157.50万元,异地贷款余额19561.37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19年,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0笔0万元,支持职工购建住房面积0万平方米,当年贴息额0万元。2019年末,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0笔0万元,累计贴息0万元。
4、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2019年末,累计试点项目3个,贷款额度1.08亿元,建筑面积8.14万平方米,可解决990户中低收入职工家庭的住房问题。3个试点项目贷款资金已发放并还清贷款本息。
(四)住房贡献率:2019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31.20%,比上年减少8.08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2019年机构及职能无调整,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无变更。
(二)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当年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标准:
一是2019年7月1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公积金缴存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职工本人2018年度月平均工资执行。
二是2019年度全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15057元。月缴存额最高为3614元,即单位和职工月最高缴存额分别为1807元。
三是2019年度全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为:秦州区、麦积区为1520元,秦安县、甘谷县、武山县、清水县、张家川县为1470元。秦州区、麦积区月缴存额最低为152元,即单位和职工月最低缴存额分别为76元;秦安县、甘谷县、武山县、清水县、张家川县月缴存额最低为148元,即单位和职工月最低缴存额分别为74元。
四是制定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政策。
2、当年提取政策调整情况:
当年新增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老旧住宅小区电梯改造的政策。
(三)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2019年完成了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工作,达到了国内较为先进水平;实现了门户网站、网上营业大厅、微信公众号、手机APP、自助查询终端、12329服务热线、12329短信平台七大公积金业务查询、咨询互动及办理渠道;上线了综合管理平台,实现了对渠道功能及外围接口的统计与管控;上线了稽核稽查系统、决策分析系统,加强了业务风险稽核能力和决策分析支持能力;在各渠道业务上线的同时,中心运用各类技术能力,上线加载了人脸识别功能、短信验证码、CA认证功能及单子签章,既方便了办事群众,又起到了安全防范作用;在部省级验收工作中,取得了“良好”评价。
(四)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
一是完成了数据库、核心业务系统的升级改造,于1月投入生产运营,通过新版数据库的上线使用,彻底结束了“映射贯标”的历史,较高质量的完成了住建部双贯标的要求,并在此基础上,集中力量清理了一批数据,目前数据贯标率达98%;通过新版核心业务系统的投运生产,加强了业务控制、风险管理,实现了业务、资金、账户“三账合一”,大增加了服务功能,打好了业务服务的坚实基础。
二是在省内率先完成了全国住房公积金数据平台上线工作,实现了我市住房公积金单位信息、个人新、归集、贷款、提取、还款等数据按T+1方式报送至住建部,实现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报个人所得税免税事项,方便了广大公积金贷款群众。
三是在省内率先实现了政务服务的全面对接工作,实现了我市住房公积金政务服务网查询接口、公共接口的开发上线,具备了为其他委办单位提供公积金数据的能力;实现了我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办件信息向政务平台的推送,以具备对外展示实际办件信息的能力;实现了与省政务服务网统一身份认证功能,确保了网上办件时网上大厅与政务服务网的单点登录、无缝转接,进一步提高了网上服务能力;及时对照国务院梳理65项高频办理事项中的“公积金贷款”、“购房提取公积金”、“偿还住房贷款提取公积金”、“离(退)休提取公积金”四项事项进行了业务功能开发,并在政务服务网上加载上线,同时梳理其他事项10余类一并加载上线,达到了省内先进水平。
四是打破“信息孤岛”,实现数据互联互通取得了较大进展,依托我市政务服务网与智慧城市建设,我中心率先对接了政务云平台、市智慧金融平台、政务服务网,在各类平台上均上线了公积金公共接口,在对外公布公共接口的同时,中心初步对接了市房产交易、不动产登记等数据,并沟通协调了婚姻登记、税务、社保等相关部门,明年可进行对接,目前数据已展示至中心核心业务系统,为将来实现“最多跑一次”,甚至“零跑腿”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在全市数据互联互通中起到了突出作用。
五是努力拓展渠道,提供增值服务。中心在核心稳定、数据安全、基础服务渠道完善的基础上,努力为缴存职工提供便捷服务,目前在七大服务渠道之外,还提供了微信城市服务、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城市服务、云上天水、爱城市网、政务服务网六项查询渠道;提供了商业银行标准接口,商业银行通过个人授权查询公积金信息并为个人提供增值金融服务;提供了智慧金融查询接口,为公积金缴存人经济综合信息“画像”提供了重要依据,在我市提高营商环境,提升金融服务方面起到了突出作用。
六是中心出色的完成了住建部电子化稽查整改工作,努力提升数据质量,通过电子化稽查整改工作,进一步梳理了中心政策合规性、管理规范性、流程合理性,在历史僵尸户清理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突破,从3.8万降至目前2.8万,清理达1万余人,在全省中取得了较好成绩,获得一致好评。
(五)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一是麦积管理部闫翠鸿获2019年度“省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
二是秦州管理部周康获得2019年度市级“三八红旗手”。
三是麦积管理部被评为2019年度市级“三八红旗集体”。
(六)当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当年无行政处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15笔,涉及金额54.74万元。
(七)当年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理情况等
当年无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理情况。
天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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