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中介要转行了?北京、海口新变化,是行业趋势吗
摘要:规范化
撰文|蜜姐
周末,偶然碰到熟识的房屋中介公司组织门店员工聚餐,店长给大家一边打气,一边安慰员工们要克服困难坚持下去。
七八月份通常的楼市的淡季,房屋中介的生意自然也会冷淡些,但本周这位店长组织聚餐更多是捕捉到了行业变化的趋势,怕员工们会离开。
8月24日,《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公告发布,对承租人来说是很大的利好消息,总的来说就是规范行业行为和维护承租人的合法权益。
其中,第三章第三十二条中提到“房地产经纪机构可以提供居间、代理服务。住房租赁企业可以提供转租服务。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提供转租服务。”
也就是转租服务职能由住房租赁企业来提供,而房产中介公司不得搞转租。
媒体随后报道,在京的链家、我爱我家等房屋中介公司,或将被禁止从事房屋转租业务。而链家则回应媒体,公司本来就未提供任何转租服务。
实际上,住房租赁市场也一直是楼市调控关注的重点的内容,去年和今年,相关的管理文件也不断出台,从规则到金融层面都有涉及。
此次,《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稿)》中也提到了很多细节内容,比如:
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居间、代理服务收取的佣金一般不超过一个月租金;
住房租赁企业向承租人单次收取租金的数额一般不得超过3个月租金总和;超过的,收取的租金应当纳入监管;
住房租赁企业向承租人收取的押金数额不得超过1个月租金,并按规定通过第三方专用账户托管等。
这些内容可能不少蜜友看了也很感慨。此前有个别租赁公司跑路了,导致提前交费半年或一年的租房客损失惨重。
按照现在的征求意稿来看,今后这类现象会被杜绝。
而对于房屋中介公司们来说,以往从事转租业务的将受到影响。
实际上,房屋中介现在的工作挑战更大了,转型是必然之路。
前不久,杭州开了先河,开通了二手房直接交易的平台,个人可以直接在该平台上买卖房屋,无需通过中介机构。
近期,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也发布了《海口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其中,明确了房屋中介服务机构不得提供中介服务的九种情形,比如“未经过房源信息核验的”。
相比过往的粗狂式发展,抢房源甚至不惜用假房源吸引客户等方式,房屋中介面临更严格的规范化管理。
客观来说,这对于一个行业的长期健康发展是有利的。但对于一些原本游走在规则边缘的公司和个人来说,则不太好受,要么积极转变,要么可能真得考虑转行了。
不过,对于房屋中介行业来说,也并不用那么悲观,无论是否上线个人二手房交易的平台,如果中介能够提供专业的带看、撮合工作,依然是很有市场的,毕竟个人买卖房屋的精力都有限,若合适的价格下能有人提供专业服务,依然会有很多人愿意花钱买服务,而不是事事亲力亲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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