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发布最新通知:严禁“恶炒学区房”
今年以来,从中央到地方,紧盯“房住不炒”的定位精神,多次对“学区房炒作”进行严格管控。记者从温州市住建部门获悉,日前市住建局已下发通知,要求坚决制止以学区房名义炒作房价,恶意哄抬房价。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温州市相关部门将采取联合执法、联合惩治的方式,坚决制止以学区房等名义炒作房价,恶意哄抬房价等行为。
《通知》要求,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加强房源发布管理,落实房源核验程序,不得在门店、线上以学区房为卖点发布房源信息;各房地产经纪机构规范业务承接管理,规范委托程序,不接受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格的经纪委托。
《通知》还要求,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强化从业人员管理,严格落实相关规定,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不得参与炒作学区房的任何活动,严禁在网络平台发布、传播炒作学区房、哄抬房价的信息。
《通知》明确,落实各房地产经纪机构主体责任,对于落实本通知不到位、不全面的企业和个人,行业管理部门将依法严肃处理,温州市政府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采取联合惩戒。
与此同时,温州市房地产估价师与经纪人协会协会发布《倡议书》指出,要规范介绍教育资源用语,客观介绍周边学校,不出现“升学率”“对口”“名额未用”等用语,误导购房者;在信息发布中,不出现“热度排名”“投资潜力”等用语;在经营活动中,不炒作、不哄抬房价,不扰乱市场。
7月12日下午,温州市住建部门联合鹿城区房管部门,对涉及学区的重点区域周边中介机构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中介机构56家,挂牌房源2823宗,对发现的116宗不规范发布房源责令下架整改,对发布“专作学区房”宣传广告的9家经纪门店责令整改,取缔相关广告。
鹿城区市场监管局布置人员对辖区内的房产中介是否存在“利用虚假考试信息开展经营”行为开展突击检查,此次检查共出动人员72人次,检查房产中介146家,规范经纪机构经营行为。
鹿城区区公安分局安排警力对最初在微信群传播某校考生排名相关信息人员进行谈话,总计制作谈话笔录3人,电话询问1人(该人出差不在温州),目前该3名被谈话人员表示均是从朋友圈转发,已认识错误,接受公安机关批评教育。
据悉,下一步,温州市将坚决贯彻“房住不炒”的政治站位,持续推进教育资源配置均衡发展,加强相关网络舆情监测预防处置,继续强化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加强对房地产经纪机构的规范引导,对“恶炒学区房”贯彻“零容忍”,坚决打击,绝不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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